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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人投身于外商投资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那么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来说在中国境内设立公司需要依据怎样的法律依据呢?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外资独资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上海阳光奥美网为您呈现。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三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三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第六条;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第七条、第八条;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1988年6月3日国务院令第1号发布)第二条。
(七)《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二、设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六)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三、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七)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蚁脉企业管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707H室,联系电话:400-188-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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