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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
1、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2、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三)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四)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五)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七)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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